EMPLOYEE BENEFITS
🔸 Multiple Incentiv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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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終獎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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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節、生日禮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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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定期電子禮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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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交通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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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訓練補助/證照回訓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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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旅遊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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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季餐敘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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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及住院津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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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培育補助(語言.證照課程.舞蹈教室.其餘休閒活動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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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津貼
🔸 Compensation & Insurance
- 勞保、健保、勞工退休金提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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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差旅行平安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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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團體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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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年度健康檢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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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健康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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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醫護到場諮詢
🔸 Work & Life Balance
- 彈性工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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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食點心櫃、咖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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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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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定期節日慶祝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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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約商店優惠
🔸 Leave Policy
- 週休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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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休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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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檢假、陪產檢及陪產假、產假、生理假、育嬰假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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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休制(海勤同仁適用)
員 工 退 休 制 度
東方風能為更全面照顧員工,依從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制訂完善的退休制度,以保障本公司員工離開職場後,依舊享有勞工之權益。
本公司以退休制度、退休申請條件、退休申請程序三大方向,使員工明確了解退休相關辦法與流程,並落實至將退休之員工離職後生活,體現本公司對員工的責任與關懷。
- 退休制度
- 根據「勞動基準法」之退休金制度,符合其法令者,依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六個月平均工資計算,本公司將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二提撥並儲存於台灣銀行。
- 如適用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退休金制度之員工,本公司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個人專戶。
- 民國94年7月1日(含)以後到職者,全面適用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。民國94 年7月1日(不含)以前到職者,得依個人實際需要於民國94年7月1日起5年內選擇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或「勞動基準法」之退休金制度;若員工屆期仍未選擇者,自施行之日起繼續適用「勞動基準法」之退休金制度,並已委任合格精算師精算出具報告在案。
- 退休申請條件
本公司編制內員工,符合相關辦法者,可依規定申請退休金,其中分為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,標準如下:
- 自請退休條件(勞基法第53條):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、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與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。
- 強制退休標準(勞基法第54條):年滿六十五歲者與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。
勞工年滿65歲強制退休之年齡,如擔任具有危險、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,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,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。
- 退休申請程序
- 退休申請:申請並填寫退休表。
- 退休審核:交由所屬部門主管與管理部審核後,呈總經理/董事長核准。
- 退休手續:退休員工於離職前,須按人員離職手續辦理完成並交接原職務,同時經直接主管督導相關交接事宜;如住公司宿舍者需遷離。
- 退休金給付:退休金給付經本公司提撥於準備金專戶發放。